各训练基地(点):
为了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有序开展科学训练和运动竞赛,积极培育体育后备人才,以学生熟练掌握一门运动技能为目标,全面提高学生体育素养。根据《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工作考核,望各有关单位根据考核要求,认真对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工作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和区教育局联合执行,采取纸质台账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力量基地由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考核。各单位根据考核标准,按条块顺序把相关材料整理成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输送需提供在读学校证明,获奖需提供运动员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考核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考核台账于2023年4月15日前送至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竞训科(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4号楼204室),材料逾期将视作考核不合格。考核完成后,请各考核单位自行到区体育局竞训科将台账取回。联系人:任密密,联系电话:13736352282,86289934。
三、考核结果
根据《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考核细则》,将考核成绩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同一训练周期内出现两次检查评估不合格单位将撤销“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的称号,考核成绩将作为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建设投入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名单
2.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考核细则
3.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考核表
4.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考核评分标准
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名单
序号 | 基地名称 | 项目 | 基地类型 |
1 | 瓯海区任岩松中学 | 排球 | 体教结合 |
2 | 瓯海区郭溪燎原小学 | 足球 | 体教结合 |
3 | 瓯海区实验小学(瓯海少体校) | 足球、篮球、田径、羽毛球、乒乓球 | 体教结合 |
4 | 瓯海区仙岩第一中学 | 摔跤 | 体教结合 |
5 | 瓯海区梧田第一中学 | 足球 | 体教结合 |
6 | 瓯海区塘下中学 | 跆拳道、足球 | 体教结合 |
7 | 瓯海区泽雅中学 | 足球 | 体教结合 |
8 | 温州大学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 | 健美操 | 体教结合 |
9 | 瓯海区梧田第二中学 | 篮球 | 体教结合 |
10 | 温州育英实验学校 | 足球、田径 | 体教结合 |
11 | 瓯海区仙岩第一小学 | 足球 | 体教结合 |
12 | 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小学 | 柔道、武术 | 体教结合 |
13 | 瓯海区实验中学 | 田径、篮球 | 体教结合 |
14 | 瓯海区仙岩实验小学 | 足球、摔跤 | 体教结合 |
15 | 瓯海区瞿溪第三小学 | 田径、足球 | 体教结合 |
16 | 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 | 田径 | 体教结合 |
17 | 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 羽毛球、游泳、攀岩 | 体教结合 |
18 | 瓯海区郭溪第三小学 | 足球 | 体教结合 |
19 | 瓯海区瞿溪第一小学 | 田径 | 体教结合 |
20 | 瓯海区瞿溪华侨中学 | 田径、篮球 | 体教结合 |
21 | 瓯海区瞿溪第二小学 | 田径 | 体教结合 |
22 | 瓯海第二高级中学 | 女排、游泳 | 体教结合 |
23 | 瓯海中学 | 篮球 | 体教结合 |
24 | 瓯海第一高级中学 | 男足、女篮 | 体教结合 |
25 | 温州市体校心桥体操艺术俱乐部 | 体操、艺体、蹦技 | 社会力量 |
26 | 浙江凯易路马术有限公司(凯易路马术马术俱乐部) | 马术 | 社会力量 |
27 | 平阳育英体校 | 武术、散打、拳击 | 社会力量 |
28 | 温州市我乐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足球 | 社会力量 |
29 | 温州市七喜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七喜攀岩馆) | 攀岩 | 社会力量 |
30 | 瓯海区小水滴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足球、羽毛球、乒乓球 | 社会力量 |
31 | 温州市我乐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足球 | 社会力量 |
32 | 温州市瓯海区围棋协会 | 围棋 | 社会力量 |
33 | 温州市瓯海区吕志武游泳俱乐部 | 游泳 | 社会力量 |
34 | 温州市瓯海梧田天宏健身馆 | 跆拳道 | 社会力量 |
35 | 温州万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万佳跆拳道馆) | 跆拳道 | 社会力量 |
36 | 温州红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足球、篮球 | 社会力量 |
37 | 温州尚武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游泳 | 社会力量 |
38 | 温州米亚网球学校 | 网球 | 社会力量 |
39 | 苍南飞林文武学校 | 拳击、武术、空手道 | 社会力量 |
40 | 温州动贝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足球 | 不列入本次年度考核 |
41 | 温州炫羽体育有限公司瓯海分公司 | 羽毛球 | |
42 | 温州贝佳体育文化发展公司 | 篮球 | |
43 | 温州网潮儿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 | 足球、篮球 |
备注:2022年新批准成立的青少年业余训练基地(点)不列入本次年度考核。
附件2
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的作用,为瓯海竞技体育提供良好的训练环境和优质服务,促进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的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着力提升瓯海区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
二、考核组织机构
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和瓯海区教育局联合成立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考评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三、考核时间
每年度1-3月
四、考核形式
各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按考核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文字说明、图片和证明等书面材料,由考评小组对各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进行全面考核。考评小组将考核的整体情况(包括拟定的考核等级)分别报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和区教育局,并予以公示。
五、考核要求和工作纪律
考核人员应严格按照《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考核办法》的规定,本着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各训练基地(点)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提供与考核内容有关的书面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六、考核内容说明
考核总分采取100分制,其中目标管理40分,训练竞赛设施设备10分,人才效益50分。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事项包括上级文件规定的各类违纪违法事项。具体参照《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考核评分标准》。
七、考核等级认定及奖惩措施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75分至89分为良好等级、60分至74分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优秀等级每年度给予4-6万的经费补助奖励,良好等级2-4万的经费补助奖励。补助奖励经费用于运动员的训练伙食补贴、带训教练员的训练补贴和训练管理人员补贴以及添置训练器材和装备等。各单位务必把奖励经费按要求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并且于下年度11月前将本年度奖励经费的使用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竞训科。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当年给予警告,检查评估结束后1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下一年度检查评估仍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训练基地(点)称号,并取消当年训练基地(点)和教练员的评优评先资格。如在同一训练周期内出现两次检查评估不合格,取消训练基地(点)称号。
附件3
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考核表
单位 | |||
项目 | 项目启动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教练员数 | 在训运动员数 | ||
业训经费 | 万元/年 | 场地设施 | 平方米 |
类别 | 1.瓯海区青少年综合业余体育训练基地 □ 2.瓯海区青少年单项运动项目业余体育训练基地 □ 3.瓯海区青少年单项运动项目业余体育训练点 □ | ||
考核 单位 基本 情况 | |||
本年度 主要成绩 | |||
自评得分 | |||
备 注 |
附件4
瓯海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点)考核评分标准
单位: 自评时间:
分值 | 考核内容、依据 | 考核标准 | 自评 分 | 复评 分 | ||||
管 理 工 作 40分 | 5 分 | 内容:有明确的项目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安排好全年的训练、竞赛组织工作 依据:有关文件 | 1.符合各项要求 5分 2.资料档案部分不全的,酌情给分 3.未提供资料档案 0分 | |||||
10分 | 内容:逐年增加对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的经费投入,能保障选才、训练、比赛、训练器材购置等工作的要求 依据:经费投入或使用的证明材料 | 1.增加经费投入 10分 2.没有增加经费投入但能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酌情给分 3.减少经费投入无法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或无法资料档案 0分 | ||||||
6 分 | 内容:严格遵守训练时间制度,确保训练时间落实到位,训练天数达到规定要求 依据:有关文件和资料、档案 | 1.符合各项要求 6分 2.资料档案部分不全的或训练天数未达到要求,酌情给分 3.未提供资料档案或未开展训练 0分 | ||||||
9 分 | 内容:按照规定配备教练员,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制定有规范、完整的年度、月、周训练计划和课教案及各类总结 依据:有关文件和资料、档案 | 1.符合各项要求 9分 2.资料档案不全或教练员人数不足,酌情给分 3.未提供资料档案或未配备教练员 0分 | ||||||
10分 | 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运动员梯队,完善运动员技术档案,按照规定开展运动员注册 依据:运动员技术档案、运动员注册库 | 1.符合各项要求 10分 2.资料档案不全或注册人数不足,酌情给分 3.未提供资料档案或未开展运动员注册 0分 | ||||||
训练竞赛设施设备 10分 | 5 分 | 内容:有保证专项训练所需的、符合标准的、设施齐全并安全完好的全天候训练场馆 依据:设施实物及年度使用记录 | 1.符合各项要求 5分 2.基本符合要求 1-4分 3.不符合要求 0分 | |||||
5 分 | 内容:有供专项运动训练、竞赛、体能、技能检测所必备的运动器材和安全保护设备 依据:设施实物及年度使用记录 | 1.符合各项要求 5分 2.基本符合要求 1-4分 3.不符合要求 0分 | ||||||
人才 效益 50分 | 12分 | 内容:运动员输送情况 依据:查阅文件(以上级体育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提供名单。 分值: | 直接向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输送1名运动员计12分,向市体校或市队县(区)办单位输送1名运动员计10分。 | |||||
38分 | 内容:运动员参加由体育部门或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的上级各类青少年竞技体育比赛 依据:查阅比赛成绩册和运动员获奖证书 | 基地(点)或所输送的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获得1-8名分别计:20﹑16﹑14﹑12﹑10﹑8﹑6、4分,参加省级比赛获得1-8名分别计:14、12﹑10﹑8﹑6、4、3、2、分,参加市级比赛获得1-3名分别计:8、6、4分,4-8名计1分,参加区级比赛获得1-3名分别计:4、3、2分,4-8名计0.5分,集体项目个人以四倍分数除以队伍人数剩人数计入基地。 | ||||||
违纪处罚 | 一票否决 | 内容:基地(点)或教练员在当年内有违反赛风赛纪规定 依据:有关文件或资料 | 未造成恶劣影响者取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如果性质严重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 |||||
内容:基地(点)或教练员在当年内有违反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或出现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依据:有关文件或资料 | 直接评定为不合格,限期整改,或取消训练基地(点)名称,影响恶劣者给予全区通报。 | |||||||
自评得分 | 复评得分 | 考核 等级 | 年 月 日 考核单位(盖章) |